偃师市图书馆志愿者招募方案
偃师市图书馆是公益性的文化服务单位,主要为广大读者提供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网络信息及资料查询、公益性讲座报告会等文化服务活动,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一级图书馆”称号。本馆自实行全部免费开放以来,到馆读者人数有较大增长。为提倡全民阅读的文明风尚,加强图书馆和读者间的互动交流,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中,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我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宗旨
图书馆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金钱、物质报酬的情况下,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理念,以热诚服务、积极负责的精神为广大读者服务,搭建图书馆与读者双向沟通的桥梁,提升服务质量。
二、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内容
志愿者服务范围可根据自己特长选择相应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读者咨询、引导和读者秩序维持。
2、图书借阅及归还。
3、图书与报刊整理及上架。
4、图书录入及加工。
5、图书馆服务宣传。
6、主讲公益性讲座、报告会。
7、主题活动及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三、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方式
1、按预定时间段协助图书馆工作。
2、利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参与图书馆志愿服务。
3、根据自己的时间不定期帮助图书馆开展志愿服务。
4、根据图书馆工作安排参与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四、招募图书馆志愿者条件
1、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
2、身心健康,举止文明,有责任心,擅长交流,尽己所能,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3、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五、图书馆志愿者招募数量
首批志愿者拟招募60人,额满即止,动态管理。
六、图书馆志愿者待遇
1、图书馆为学生志愿者出具志愿者服务(或社会实践)鉴定。
2、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3、 图书馆组织外出活动时,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交通及误餐补助费。
七、图书馆志愿者工作要求
1、志愿者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规定,履行服务承诺。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细致,对读者耐心周到。
3、不得以本馆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八、图书馆志愿者报名程序
符合招募条件者自愿报名,填写《偃师市图书馆志愿者登记表》,经审核批准后正式成为偃师市图书馆志愿者。
报名地点:偃师市新新路5号图书馆办公室。